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
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和附注九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以来,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培训指导,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日常管理入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抓好组织实施,为顺利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做到了人员明确、分工清晰,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全力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狠抓制度建设。2018年1月我局重新修订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目前我局相关配套制度共6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规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三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4月份,局政策法规处在局外网对《关于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对该意见的制定依据、实施措施和效果进行了详细阐述,解读效果较好。12月1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宋国做客天津政务网,对《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提高了民众对该办法的认知度。
四是定期做好培训。为了不断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自觉融入、自觉用力的参与意识,我局经常性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个人读、专家讲等形式,认真学习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规定。2018年共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2次,累计培训21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从公众急需了解的信息入手,总结出7大项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规划计划、企业安全、事故快讯、财务信息、业务信息等。并于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发布工作。2018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5037条。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强化了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依申请受理渠道包括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和通过信函形式提交申请两种,受理渠道畅通。2018年度,我局共收到31人提出的5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核,其中14件申请信息已主动公开,1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3件申请不属于我局掌握范围,9件申请内容不明确,4件属于多次重复申请,1件不予公开。其中51件依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1件依申请已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答复。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了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还需强化;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两微一端新煤体的作用发挥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受众面还要进一扩大;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质量和流程还需进一步提高和规范。
2019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常规检查执法信息公开;二是不断完善和落实处室(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信息公开例会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量化考评制度;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和业务研究,强化专业素养,增强公开理念,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85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78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57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96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6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5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5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5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6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9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1 |
九、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http://gk.t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11层1109室,邮编:300060,电话:022-28208815,电子邮箱:bgs@tjsafet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