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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30 11:41

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局官方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705条,其中政策性文件及解读165件,建议、提案复文14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500,微博账号发表或转发微博3100余条,今日头条账号发表和转发作品3000个,抖音账号发布视频作品182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托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进一步规范受理、办理、流转、审核等工作流程。全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8件,较增长54.5%除有1件正在答复期限内办理过程中,其他均在本年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办理不规范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政府信息资源源头管理,在公文制发过程中,设置公开属性选项,一并审核报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坚决杜绝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栏目信息得到及时有效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新增专栏,宣传特色重点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相关要求,及时对门户网站进行版面和内容调整,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及应急特色,在局官方网站增设建功新时代 应急在行动安全生产培训考试防汛抗洪 抢险救灾 应急人在行动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2023年天津市安全生产月 ”4个专题栏目。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对《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天津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实施方案》8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较为详实的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

(五)监督保障方面。采取网上日常巡查和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持续做好局官方网站读网巡网工作,定期对网站所有栏目的更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时期加密巡网频次,确保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应对处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5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3

3

0

0

0

0 

6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0

2

0

0

0

0

3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

0

0

0

0

0

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0

2

0

0

0

0 

22

(七)总计

63

4

0

0

0

0 

6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是依申请公开事项日趋增多、回复难度加大,政策解读形式相对单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丰富性需要提高。下一步,将聚焦群众关切,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优化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发布信息、高效回复申请、高质量解读政策,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统计表格中,填写22其他办理结果的,均为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2023年没有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的情况。

专此报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