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群众和职工参与到安全生产举报工作中来,发动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力量,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浓厚氛围,市应急管理局选取6起有奖举报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
社会公众举报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1:举报企业未设置疏散警示标识等问题
12350热线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南开区某公司车间内未设置应急疏散灯、无疏散警示标识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经查,该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符合标志明显的出口。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南开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查属实,按照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3月奖励举报人3000元。
案例2:举报在加油站加油区域使用手机等问题
12350热线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蓟州区某加油站没有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允许市民使用手机付款,存在安全隐患。经查,该加油站加油员违反加油作业操作规程,在未安装可燃气体声光报警器的情况下,允许顾客在加油区域使用手机扫码支付加油款。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蓟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查属实,按照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3月奖励举报人3000元。
案例3:举报企业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等问题
12350热线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东丽区某公司库房违规存放大量稀释剂,存在安全隐患。经查,该公司在普通库房内存放危险化学品稀释剂二氯甲烷378桶。该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东丽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查属实,按照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3月奖励举报人9000元。
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4:配电箱未接保护零线
2025年1月,静海区天津市宝利制管有限公司员工在酸洗车间作业时,发现通道冲淋洗眼器旁边的配电箱未接保护零线,存在触电风险,可能引起设备金属外壳长时间带电,损坏设备绝缘,导致电气火灾。该员工立刻联系企业专职电工,修复线路并上报公司,企业举一反三,统一对厂区配电箱开展隐患排查。经公司管理部门决定,依据《天津市宝利制管有限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惩制度》,对该员工进行现金奖励200元。
案例5:抛丸机外壳保护罩缺失、平台踏板损坏
2025年2月,西青区中建钢构(北方)天津厂,四车间八班员工发现1号抛丸机传送皮带外壳保护罩缺失、抛丸机平台踏板损坏,存在安全隐患,该员工发现该隐患后,第一时间报告安监部,经安监部调取监控以及现场核实,该四车间八班抛丸机保护罩、平台踏板于2月18日凌晨损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公司立即组织维修更换,并按照《中建钢构天津有限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给予报告员工200元现金奖励。
案例6:定型网片防护松动
2025年3月,静海区北京协和医学院天津校区二标段项目在8号楼二层反坎模板支设工程中,员工发现二层定型网片防护松动,存在高处坠落风险。发现问题后,员工第一时间进行临时加固处理并上报项目安监部。项目部依据《北京协和医学院天津校区二标段项目安全奖罚条例》,将该名员工评选为行为安全之星,员工所在的北京华尊分包木工班组评选为平安班组,并向该员工发放了价值500元物质奖励。该项目通过隐患上报奖励机制,营造了良好安全氛围,确保了项目工作的平稳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