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强化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法治天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落实。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树牢法治思维,强化法治建设,落实依法治市要求,全面实施依法行政。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法治意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安全生产法”等内容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学习内容,增强党性观念,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安全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安全稳定、应对安全风险的能力。二是推动立法,筑牢法治根基。推动《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和贯彻落实工作,督促立法专班加强与市人大、市司法局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审定《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报审稿,就全市贯彻落实《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为科学立法提供了有力保障;推动启动《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修改工作,成立立法专班,指导起草《天津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征求意见稿),强化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建设。三是严格执法,维护法治秩序。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多次组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审议《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天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服务保障企业安全发展助力“十项行动”的工作措施》等文件,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提质增效;推动印发《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在市政府常务会会议上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为题作法治专题宣讲。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强化深学细研,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党支部集中研学、党员干部个人自学,结合局领导宣讲、专题培训班、应急管理大讲堂等系列活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应急管理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读书班,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跟进学习市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思想认同增进政治认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深入学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组织召开新修订《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宣贯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同志从修订的必要性、修订过程、主要内容等三个方面进行深入讲解和阐释,推动全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学习掌握《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参加应急管理部举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专题报告会,全面提高应急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全力推动立法、立标、立策工作,应急管理法治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修订安全生产条例。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牵头组织起草《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已由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二是提升标准工作水平。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建设实施,向市市场监管委申报《社区应急响应队建设指南》《大型商业综合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指南》等2项地方标准立项;在“世界标准日”举办应急管理执法干部大讲堂,邀请专家解读《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对6项已经立项的地方标准开展招标,启动对6项地方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三是强化政策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天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326项执法事项;修订印发《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集体讨论的条件、形式、程序、参与人员等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切实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制定印发《天津市应急管理非强制性执法工作指导意见》,规定适用情形,明确实施方式,提出工作要求,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
(三)全面统筹各项法治建设任务,“一规划、两纲要”任务高标准落实。一是制定法治实施意见。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组织领导、制度体系、处置能力、“放管服”改革、执法能力、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学习教育、科技保障等8个方面,提出26项措施,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二是明确年度工作要点。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部署,结合“一规划、两纲要”要求,制定印发《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涵盖增强法治意识、完善法治体系、聚焦依法治市、强化执法监督、强化教育培训、强化普法宣传等6个方面,提出31项任务,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三是制定法治政府任务台账。制定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4年重点工作台账》,提出13项重点工作,明确责任部门,规范台账管理,高质量完成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动《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
(四)制定出台营商环境措施,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服务保障。制定印发《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服务保障企业安全发展助力“十项行动”的工作措施》,聚焦规范执法、细致普法、信用修复、处罚公示、处罚证明、“线上”办证、救援预案、叫应机制等8个方面,进一步服务保障企业安全发展;制定印发《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对照国家企业信用修复有关规定对行政处罚信息提前终止公示的前提和程序进行明确,切实打造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即严格依法办事,又充分考虑当事人实际情况,对首次发现、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后果和能立即整改的违规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实施容错机制,不予行政处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政策规定,对我局公文办理流程进行优化,增加公平竞争审查业务流,对新增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影响营商环境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强化应急系统执法监督,全力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一是完善执法监督规定。修订印发《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督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案卷评查。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年案件评查工作做出详细部署,围绕复查记录是否全面、整改措施是否得当、未作处罚是否合法合理等方面开展检查。并及时召开讲评会,剖析存在的问题,对普遍性问题作出工作提示,发挥案卷评查工作“指挥棒”的作用,推动执法监督走深走实。三是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社会对市应急管理部门执法工作意见建议;选取有奖举报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积极引导、鼓励群众和职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隐患和企业非法违法行为,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浓厚氛围。
(六)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法治氛围。一是开展全员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持有执法证件人员、拟申领执法证件人员及法制审核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人员理论基础。培训后,组织拟申领执法证件人员进行闭卷考试,全面考核拟申领执法证件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掌握程度,确保其具备基本履职能力。二是开展实战培训。组织全市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干部围绕“勤学强基、实练强技、精装强能、严训强队”工作目标开展实战大练兵,通过理论普考、实操训练、积极备战、比武竞赛等多个阶段,围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现状及执法理念、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行政执法案件调查取证、执法实务使用等主题,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三是开展全面宣教。联合天津电视台教育频道,采取知识讲解、深度阐释和案例分析等形式,制作播出应急普法专题节目40余期,全方位塑造应急普法品牌;组织应急管理系统开展法治宣传周活动,深入宣传普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国家安全等方面重点法律法规;在局政务网站开设“应急普法”专栏,持续更新发布重要法律法规和执法工作动态;引导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知识竞赛”等活动2.4万场,115万人次参与。
三、存在问题
突发事件应对法规修改和相关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制定等立法、立标工作需要加速推进;依法行政能力水平需要持续提升;应急管理部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法治意识、法治能力、法治氛围、法治文化提升需要持续用力。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建设工作。在市人大、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加紧对《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进行修改,形成《天津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论证草案,参加市人大立项论证会,赴有关省市开展调研;推动6项地方标准文本起草、报审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度文件等起草印发工作。
(二)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探索实施法制审核会议制度,强化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防范化解执法风险中的作用。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除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知识竞答、旁听庭审以外,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执法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开展对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学习,以学促干。
(三)强化“执法+普法+服务”。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将普法宣传贯穿日常执法、案件办理、警示约谈、举报核查全过程,引导企业清醒认识企业合法合规生产是发展壮大的唯一途径,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同时,在执法中充分体现服务意识,利用安全专家为企业“把脉问诊”“对症下药”,找出隐患并提出相应技术解决措施。鼓励企业自我修复信用信息,利用各类告知书、明白纸等形式,提醒并指导企业及时完成修复。
2025年3月28日
(联系人:王彧;联系电话:2805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