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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天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津安办〔2024〕10号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5-13 11:36


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4天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驻津企业: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6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43号)安排部署,为组织做好天津市2024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区安委会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有效方法。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三违行为的代价》警示教育片、各类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和全民安全公开课等,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组织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和演练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畅通生命通道这一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宣传和演练。充分利用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讲解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保持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交通枢纽电子屏、户外楼宇大屏等多样化载体广泛传播,扩大畅通生命通道的宣传面、影响力。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模拟火灾和地震等场景的应急疏散演练、线上避险逃生公开课、避险逃生知识竞答等活动,突出生命通道在避险逃生和应急救援中的关键作用,强化公众不占用、不堵塞的安全意识,宣传应急疏散知识与技能,增强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能力。充分运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特别是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堵塞生命通道的安全隐患,争做公共安全的吹哨人。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天津市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和天津市安全宣传咨询日主场活动。各区安委会和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片和公益广告,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活动主题,举行安全倡议、安全宣誓和安全文化特色文艺演出等活动,布置展板、模型或VR体验区,展示不同类型建筑的生命通道布局、标识,设立咨询台,由专业人员解答公众关于家庭、社区、工作场所生命通道自查、自改、报修等问题,提供个性化服务。鼓励各类安全科普宣教和体验基地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发动安全领域专家和时代楷模、最美应急管理工作者等具有影响力的社会公众人物集中开展安全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四、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市安委办 市减灾办 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天津市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末端落实的通知》(津安办20249号)要求,大力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积极参加畅通生命通道系列疏散逃生演练、避险逃生训练营短视频新媒体展播、危急时刻之生命英雄应急科普趣学、网络知识答题等全国性活动天津市你的安全我牵挂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和主题宣讲活动。组织指导企业积极培育安全文化,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员工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农村要重点宣传农机、沼气、农药使用等安全知识,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科普教育,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社区要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安全网格员、物业工作人员、安全志愿者重点宣传畅通生命通道相关科普知识;学校要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教学,针对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等人员密集重点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避险逃生培训和演练;家庭要学习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储能设备安全、燃气安全和用电安全等知识,定期开展居家安全检查,熟知避险逃生路线。通过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浓厚安全氛围。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加强末端落实,确保活动实效。

请各单位分别于530日、625日前将1名联络员和活动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2024年天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任务清单

      2.天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和代表性活动反馈表

     

      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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