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丽区、津南区安全监管局及有关冶金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互检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1〕126号)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我市与四川省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的互查工作,市安全监管局研究制定了《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互查工作实施方案》。请东丽区、津南区安全监管局及有关冶金企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互查工作顺利开展。
联 系 人:吴洪涛
联系电话:28208790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互检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1〕126号)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四川省检查组对我市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的检查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整个检查活动为期7天,自2011年7月25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请有关区县安全监管局及冶金企业按照时间安排做好准备工作。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冶金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情况;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0〕6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11〕70号)有关要求落实情况;
3.《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0〕125号)等冶金行业相关安全规程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煤气安全内容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步骤及方式
1.听取市安全监管局及东丽区、津南区安全监管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及资料;
2.深入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听取企业汇报,并按照《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检查表》(附件2)逐项对企业进行检查;
3.检查组应当向被检查的企业反馈意见,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由当地安全监管局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
四、工作要求
1.请东丽区、津南区安全监管局按照要求准备好汇报材料、有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企业参加检查汇报的部门及人员要求:各企业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及安全监管、煤气安全管理、工程发包及外来务工队伍管理等部门负责人;
3.汇报材料应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做好准备,并为每位检查人员提供一份书面汇报材料,同时为检查组提供一份电子版的汇报材料。
附件:1.四川省检查组对我市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检查工
作安排表
2.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