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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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化工 危险化学品 医药企业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警示提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47431U/2023-0000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印发化工 危险化学品 医药企业春节及

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警示提醒的通知

各区应急管理局、各危险化学品企业:

为切实做好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将冬季寒冷干燥、雾雪、冰冻、大风、强降温等恶劣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坚决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确保生产安全,市应急局向全市企业发出安全生产警示提醒。请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由主要负责人牵头部署,逐条逐项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采取线上巡查和线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冬防措施落实落地。

附件:安全生产警示提醒函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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