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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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市民政局 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推进天津市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47431U/2023-0003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应急〔2023〕7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应急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办公室 天津市民政局 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推进天津市社会应急力量

健康发展的意见

各区应急管理局、文明办、民政局、团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要求部署,充分发挥从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社会组织、城乡社区应急志愿者(以下简称社会应急力量)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我市社会应急力量的综合素质和救援实战能力,推动形成社会积极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格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适应国家新一轮应急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结合我市灾害事故特点,进一步完善社会应急力量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引导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全面提升社会应急力量建设质量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立足实际,多方参与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切实把有志于应急管理事业的志愿者凝聚起来,积极投身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充分调动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等各方面积极性,把培育发展社会应急力量作为创新社会治理、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举措,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应急力量的良好氛围。

   分类引导,突出特色。根据辖区内灾害事故种类,确定适应不同救援任务需要的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类型,明确目标方向,搞好功能定位,突出应急特色,实施重点引导,进一步强化其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着力打造一批能够担负不同急难险重任务的应急骨干队伍。

   搭建平台,创新发展。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社会应急力量搭建任务对接平台、技能提升平台、资源保障平台、表彰激励平台,创造开展工作的有利条件;大力推动创新实践活动,借鉴有益经验,改进工作方法,丰富服务内容,拓展发展空间,释放内在活力,不断提高建设实效。

依法规范,注重诚信。坚持依法依规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强化灾害现场救援协调保障,将好的经验和做法提炼形成法规制度和政策标准,实现权威高效、公平有序;推动社会应急力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初心使命教育,不断强化其诚信自律、服务人民和遵规守纪意识。

三、发展目标

    利用三到五年时间,按照培育、发展、规范、提升的工作目标,结合区域风险实际,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自愿参与为原则,民政部门登记为前提,积极引导成立和培育发展一批管理规范、技能精湛、作风过硬、严格自律、情怀高尚的社会应急力量,成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补充,在全市形成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格局。2025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统一指挥、统筹调用、分级负责、就近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四、主要任务

    (一)科学规划培育。结合辖区风险隐患和灾害事故类型,把社会应急力量建设作为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规划、合理引导。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应急力量的特长优势,建立完善的社会应急力量数据库,把讲政治、有能力、守规范、讲奉献的社会应急力量纳入当地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民政部门要依法依规做好有关防灾减灾救灾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履行业务主管单位或者行业管理部门职责,按照符合登记标准条件、符合本地区防灾减灾救灾需要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审查把关,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登记审查,支持相关社会组织依法成立。

    (二)强化能力建设。加强对纳入体系的社会应急力量的能力建设,完善能力提升措施,依据应急管理部《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基础规范》和培训教材,指导社会应急力量分专业类别、分能力层级开展实案化、实战化训练和竞赛活动,纳入应急、文明办、民政、团委等单位统一培训、演练体系,提高综合应急能力。依托现有资源推进社会应急力量与专业救援队伍共享共用训练资源,联合开展培训、演练、竞赛,不断提升自身管理和建设水平。

    (三)构建联动机制。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建立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协调指导社会应急力量在灾害事故现场指挥部或应急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下有序参与应急救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社会应急力量建立合作共建关系,提供救援设备、共享物资资源。社会应急力量作为应急救援体系的补充力量,要健全完善队伍内部的应急指挥机制,保持通信畅通,视情落实备勤准备和叫应机制。

    )注重管理保障。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投保参保,力争做到应保尽保,满足骨干救援人员在参加训练演练、灾害事故救援时的基本安全保障需求。社会应急力量要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值班、训练演练、预案制定,以及人员、标志、行动管理等制度,保持正规队伍管理秩序。

    )加大动员宣传。积极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社会应急力量积极参与应急救援活动的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强化社会影响力和榜样带动力,形成强大的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理解、关注、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广泛参与到市、区、街镇、社区及企业单位组织开展的应急科普宣教、隐患排查、技能培训、应急演练。

    )严格奖励惩戒。鼓励各级部门、单位为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参与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等工作提供支持和便利,对政治素质过硬、组织基础扎实、现实表现良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利用多种方式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对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不服从指挥调度、虚报瞒报情况、违规发布灾情和救援信息、盲目冒险开展救援作业等不良行为的社会应急力量,由应急管理部门予以说服教育或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不再列入社会应急力量培育和管理。

    、组织实施

    (一)强化政治建设。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指导具备条件的社会应急力量依规建立党组织,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开展工作,发挥好党的基层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指导社会应急力量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做好一队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突出社会应急力量骨干人员培养,不断强化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为地区安全奉献力量的责任意识。

    (二)加大组织领导。坚持把社会应急力量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作为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水平的重要内容,推动纳入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体推进、持续用力。各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科学配置资源,实施分类指导,形成工作合力。

    (三)培养优良作风。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培育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令行禁止的战斗作风,注重从一点一滴抓起,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在任务面前闻令即动、快速反应,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摔打锻炼队伍,塑造敢于直面挑战、勇于担当作为的良好形象。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市民政局            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


                                202322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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