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我市社会应急力量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我市社会应急力量的综合素质和救援实战能力,推动形成社会积极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格局。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天津市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天津市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等五个方面内容。
《意见》既遵循了国家层面有关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又充分结合了我市社会应急力量的工作实际制定了发展目标,提出科学规划培育、强化能力建设、构建联动机制、注重管理保障、加大动员宣传、严格奖励惩戒等6项主要任务,以及强化政治建设、加大组织领导、培养优良作风等3项组织领导措施,力求利用三到五年时间,按照培育、发展、规范、提升的工作目标,结合区域风险实际,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自愿参与为原则,以民政部门登记为前提,培育一批管理规范、技能精湛、作风过硬、严格自律、情怀高尚的社会应急力量,成为我市应急救援力量的重要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