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良好实践推广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47431U/2025-0000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应急〔2025〕17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良好实践

推广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各区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良好实践推广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良好实践推广任务揭榜挂帅工作,以各区推荐、市级相关部门确认的方式,选择一批安全生产水平较高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总结梳理其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在全市推广实施,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提升。

    二、推荐条件

(一)对象范围。被推荐单位应为我市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或安全使用许可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不包括加油站、无储存经营企业。

(二)基本条件。被推荐单位应具备设备设施先进、自动化控制水平领先、从业人员素质能力强、安全管理水平高、安全文化氛围浓、安全生产业绩良好等基本条件。

    三、工作程序

揭榜挂帅工作按照以下工作程序开展:

(一)区级推荐。各区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企业自愿原则,结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加强政策宣贯与服务指导,积极动员并择优向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符合推荐条件的企业,报送企业推荐表(见附件)。

(二)市级确认。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各区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确认,确定企业名单。

    四、结果应用

为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有效发挥安全生产带动作用,对入围企业给予以下政策鼓励:

(一)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积极支持其创建绿色工厂、智能工厂等,推动企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二)梳理企业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组织全市企业学习借鉴,在此基础上完善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标准规范、操作指南等,在全市推广实施。

    五、动态管理

企业入围有效期为5年,如在有效期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接受2次以上行政处罚,予以撤榜处理。

附件:企业推荐表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

                       20251216

(联系人:市应急管理局 孟昊,联系电话:28051665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天龙,联系电话:83607455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企业推荐表

被推荐企业

                              (加盖公章)  

被推荐企业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被推荐企业

联系人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推荐单位

联系人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被推荐企业

性质

£国有£集体£民营£私营£合资£独资£其他

被推荐企业

类型

£危险化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使用许可

被推荐企业

简介


被推荐企业

安全生产良好实践简介


区应急管理

部门意见

(加盖公章)

    

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意见

(加盖公章)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